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0年10月16日—20日,在中国•湖北省十堰市举行。
二、主办单位 国际武术联合会、中国武术协会、湖北省人民政府。
三、承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、十堰市人民政府。
四、参加单位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、武术协会,各行业体协。
五、竞赛项目 (一)个人项目 1、拳术项目(具体项目见报项表)。 2、器械项目(具体项目见报项表)。 3、年龄分组: A组:12周岁以下(1999年1月1日之后者)。 B组:12周岁至18周岁以下(1998年12月31日-1993年1月1日)。 C组:18周岁至40周岁以下(1992年12月31日-1971年1月1日)。 D组:40周岁至60周岁以下(1970年12月31日-1951年1月1日)。 E组:60周岁以上(1950年12月31日以前者)。 (二)对练项目。 (三)集体项目。
六、参加办法 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、武术协会可报2支参赛队,各行业体协报1支参赛队。每队可报领队、教练、队医各1名,运动员10名。 (二)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(拳术、器械各1项)。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。 (三)每个参赛队限报对练1项。编组限3人以内,男、女可混合编组。 (四)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。性别、年龄组不限。人数不得少于6人(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)。
七、竞赛办法 (一)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06年研究制定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》(试行)。 (二)同类拳种、器械集中编组,凡每一拳种、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、其它器械类。 (三)项目时间 1、传统拳术、器械和对练40秒—2分钟。 2、太极拳4—6分钟,太极器械3—4分钟。运动员演练至5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;太极器械:演练至3分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 3、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。可以配乐(自备CD盘或音乐磁带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其他内容,若出现说唱现象,由裁判长在应得分中一次总扣0.1分。比赛时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。
八、录取名次 比赛按各年龄组别和各单项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(A、B、C、D组按10%比例录取,E组按20%比例录取)、二等奖(按20%比例录取)和三等奖(按30%比例录取)。其他颁发纪念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。
九、报名和报到 (一)报名: 1、请各参赛队于9月15日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一式二份(须用A4纸打印,并加盖公章)邮寄(以到达邮戳为准)至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,存留本队备份1分,并发送电子邮件至(E-mail:shehuiwushu@126.com和sjctwsj@yahoo.cn)。 2、请将本人1寸免冠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责任申明书,同报名时报名表邮寄至武术节组委会。 (二)报到 1、请各队于10月14-15日报到。 2、请各队于10月8日前,务必将抵达中国湖北十堰市的具体日期、航班或车次、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,以便接站。 3、请裁判员于10月14日报到,请自带深色裤子、黑色皮鞋。 4、交通路线: 火车接待站:十堰市火车站。
十、经费 (一)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,请于报名时交付组委会。 (二)参赛费用(包含食宿、比赛、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、交通和宴请以及开、闭幕式) 1、标准间每人每天190元。 2、普通间每人每天170元。 (三)汇款地址: 银行名称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账户名称: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筹委会 账 号:23324908099001 (四)请各队于报到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。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 (二)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 (一)中国武术协会社会部 联 系 人:冯宏芳、陈曦、尚德军 联系电话:010-64912159 / 64912158 传 真:010-64912158/ 64912150 通讯地址: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:100029 电子邮箱:shehuiwushu@126.com (二)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组委会 联 系 人:刘伟 联系电话:0719-8102402 传真电话:0719-8102405 通讯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62号 邮 编:442000 电子邮箱: sjctwsj@yahoo.cn
十三、其它 (一)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,于10月16日上午09: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、裁判员联席会,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。 (二)请运动员须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。 (三)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 (四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 (五)比赛无故弃权者,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。 (六)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(服装、器械自备)。 (七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10月16日中午12点前,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(并注明联系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 (八)此规程和报名表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:www.wushu.com.cn下载) (九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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